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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荣获“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吕福如】

    晚报讯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省绿化委、省林业厅于日前正式授予我市为“福建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获此殊荣的城市还有漳州市、长乐市、永安市等。
    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是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总体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植树造林热潮,坚持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新理念,初步建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城乡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走出了具有我市当地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之路,在全省内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据悉, 去年我市共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7.73万亩,占省下达造林目标任务的118.2%,排名全省9个设区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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