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我市追加1000万元经费,用于市消防支队添置53米举高车和高层供水车各1辆。日前,市财政部门已将1000万资金如数拨付到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市高层建筑数量增长迅猛。原来全市消防部队配备的车辆装备仅有1辆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难以应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际需要。2010年上海“11.15”火灾发生后,为吸取火灾教训,市政府于2010年底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添置53米以上举高车1辆,以有效改善我市高层建筑灭火装备体系。 另悉,我市认真抓住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落实2011年至2013年消防车辆购置任务,市政府将今年消防车辆购置任务纳入消防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并筹集相关经费。 据悉,今年,我市将采购包括1辆53米举高车、1辆高层供水车、2辆压缩空气泡沫车、3辆40米举高车、3辆抢险救援车以及1辆25米高喷车和1辆5.5吨水罐车等共12辆消防车辆,目前这12辆消防车辆正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它们到位后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市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