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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全面核查评定城乡低保
【发布日期:2011-12-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阮青水】

       晚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仙游县专门发出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县城乡低保全面核查评定工作进行进行认真部署。
       对低保对象的进出作出严格规定,并动态保留和增保对象,凡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当地农村居民户籍并在当地常住,申请低保待遇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征相符;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常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等。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户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保障。
       落实乡镇干部的低保工作监管责任,要求乡镇挂村领导和包村工作队,对所挂包村的年度低保核查评定工作必须全程参与,严格把关,负责村(居)委会初审上报的所有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参与民主评议,并在评议情况记录上签署意见并存档,以有效纠正“人情保”、“抽人保”、“合户保”等违规行为。
      落实低保对象评定的公开公示制度,要求村居(社区)在做好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要成立由村干部、村民代表,乡镇挂钩村领导和包村工作队等15人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和表决通过。对村居(社区)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在村居(社区)上报前和县级审批后两次在村级公开栏公示,并拍照留存,以备检查,使低保评定全过程都在阳光下操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目前,仙游县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评定已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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