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庄振瑜) 近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市政府能源节约办公室印发了《莆田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提出,通过技术改造、行为约束、强化管理等办法,到“十二五”末期,力争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监测考核体系、标准定额指标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培训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将围绕五个重点领域和十项重点工程开展。五个重点领域是建筑物及用能系统、附属设施、公务用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办公耗费。十项重点工程包括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绿色数据中心工程、食堂灶具改造工程、新能源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能耗监管工程等。 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中,将从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中选择节能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10家单位,开展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实现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降低15%以上;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建立起集IT设备系统、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组成的绿色数据中心示范点;全面推广应用节能型灶具、太阳能生活热水项目、太阳能光电利用项目和地源(空气)热泵项目,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建立能耗监管预警和能耗公示机制,对能耗较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能源审计。 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加快改造和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现我市公共机构节能量目标和监督管理目标,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落实市、县区两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编制,研究制定单位能耗管理制度,强化用能计量统计,加快新技术示范推广,建立绩效考核及约束机制等,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