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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前停车,卸走你车牌
律师:车牌属私人物品,除职能部门外,任何部门都无权擅自卸下
【发布日期:2011-08-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8月7日上午,租住在市体育中心附近安置区套房的许小姐下楼时,发现其小车前面的车牌不翼而飞。随即,她发现车身上被贴了纸条。原来车牌是被位于安置区内的一家仓库卸走了。在警方介入调查后,仓库方才把车牌还给许小姐。


车主车牌被卸走


    8月8日上午,记者接到许小姐投诉后对此事展开调查。许小姐介绍说,她是华亭人,常年与家人在江苏经商。因为生意需要,一星期前她回到莆田并在该安置区租了一套房暂住。8月5日晚上,许小姐回到租住地后把自己的小车停在租住房下面的公共通道上。“那个时候,通道房一层的房子大门紧锁着,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一家仓库,而且周围也没有写着禁停车辆之类的提示语。”8月6日上午,许小姐下楼时发现自己的小车被贴了纸条,其内容提醒她勿在此处停车。这时,许小姐才知道住房下面的一楼为某企业的仓库,她还为自己在此停车给他人造成不便感到歉意。
    8月6日晚上,许小姐回到租住地后,把小车停在距离仓库约有10来米外的通道另一旁,且心想这下不会影响对方出行。孰料,8月7日上午11时许,许小姐准备驾车外出时,发现车前的车牌不见了。当时,她以为车牌是被小偷偷走用来讹钱的。随即,她看到贴在车身上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车牌在仓库”。然而此时仓库的大门紧闭着,许小姐也找不到仓库方的任何联系方式。许小姐对记者说:“这车牌就像一个人的身份证一样重要,被人摘下要是用去套牌或做其他行为,对我来讲非常不利,我当然很紧张,再说,我驾车上路车子前面没了车牌,也会被交警追究责任。”无奈之下,许小姐报警。而当警察赶到现场后,看到仓库的门紧闭着,也找不到相关当事人。


仓库方态度恶劣


    在警察离开现场后,一中年妇女(事后了解系仓库的搬运工)拿着许小姐的车牌出现在她面前,许小姐问是谁卸下车牌,对方称“不是我卸的,也不关我的事”,并把车牌往地上一扔了事。许小姐说,对方的行为伤了她的自尊心,于是其愤而离开现场。8月8日上午8:30分左右,许小姐看到该仓库的门开着。于是,她上前要求仓库方返还车牌。在遭拒后其再次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仓库里的工作人员态度很恶劣。最后我拿到了车牌,但还是一肚子气。”
    当日上午,记者在该安置区看到,许小姐的小车停在仓库对面的通道旁,其前面的车牌被卸下。在采访过程中,许小姐对记者说:“方便他人等于方便自己,我要是知道把车停在距离仓库10多米外还会妨碍到他们,今后我也不会把车停在那儿了。况且,有什么事可以心平气和商量,可他们的态度让人接受不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仓库了解情况。“我们已经贴纸条警告过了,她还是不听。”“大货车开到这儿卸货,她的车子停在那儿掉不了头……”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几名女搬运工你一言我一语地嚷开了。此时,一名老年男子从仓库一端急冲冲地赶到记者面前,他说:“你就别来管闲事了!”


仓库方做法系侵权


    荔城区拱辰派出所的黄警官告诉记者,因为卸车牌的事,许小姐和仓库方发生纠纷。而当他赶到现场调查情况时,仓库方的态度的确不好。而且,其个人认为仓库方没有权利把车主的车牌卸下。
    针对此事,一陈姓律师告诉记者,仓库方无权擅自把车主的车牌卸走,因为车牌属于公民的私人物品,除车辆管理部门外,任何部门都无权擅自卸下,仓库方的做法侵犯了车主的合法权益,车主有权要求无条件返还原物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截止发稿前,许小姐来电向记者反馈:当日上午,仓库方找到她并向她赔礼道歉。   晚报记者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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