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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获两重点高校支援
【发布日期:2012-12-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玉】
    晚报讯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一般本科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我省启动了一般本科院校提升计划,组织8所重点建设高校对口支援13所一般本科院校。我市莆田学院获得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两重点高校对口支援。
    根据通知,至2015年,我省将通过为一般本科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进修和工作锻炼机会,为每所受援学校培训30-50名骨干教师和一批教学管理干部;通过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联合申报重大教学、科研课题,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支持受援学校建设好一批实验教学平台和工程研究中心;通过聘请重点建设高校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和聘请一批具备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等措施,不断提高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一般本科院校及对口支援学校分配如下:1、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2、闽江学院——福州大学;3、莆田学院——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4、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大学;5 、三明学院——集美大学;6、龙岩学院——厦门大学;7、武夷学院——福建农林大学;8、福建警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9、福建江夏学院——福州大学;10、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农林大学;11、仰恩大学——厦门大学;12、闽南理工学院——漳州师范学院;1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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