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考研28日起报名违规违纪处理更严
我市报考点设在市高招办,不接收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发布日期:2012-09-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同去年相比,2013年研招简章有部分变化,最主要的变化是加强了考试安全管理,强调了对违规和作弊行为的严肃处理。全省设13个考研报考点,各报考点的报考范围不同。我市报考点设在市高招办,但不接受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全省13个报考点报考范围不同
参加明年考研的应届本科生,本月28、29日可上网预报名,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9月28日至29日(每天9:00-22:00)为预报名阶段,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为正式报名阶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据了解,今年我省设13个考研报考点,各报考点的报考范围不同,考生要仔细查看,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报考点。我市高招办报考点不接受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13个考研报考点报考范围: 福州市高招办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为法硕联考、推免生。 福州大学报考点:接受报考本校的单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和推免生(只接受报名和现场确认)。 福建师范大学报考点:接受报考本校的单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和推免生(只接受报名和现场确认)。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点:接受本校的单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推免生(只接受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 厦门大学报考点:接受报考厦门大学的全国统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单考;推免生;法硕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接受全国统考(不含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报名。 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接受报考法硕联考、推免生及华侨大学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不接受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此外,莆田市高招办、漳州市高招办、龙岩市高招办、三明市高招办、南平市高招办、宁德市高招办报考点均不接受报考超过3小时科目的考生。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六项注意 ”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变化一:报考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 与往年规定的考生在现在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不同,2013年研招简章明确规定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此外,在参加初试时,考生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因此,还未办理或遗失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要及时到派出所办理,以免耽误现场确认和考试。
变化二: 对违规处理更加重视 在2013年研招简章中,将“违规处理”单独列为一项,强调其重要性。 简章中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变化三: 联考科目大纲统一编制 往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而2013年研招简章上明确说明“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另外,2013年研招简章中明确了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具体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生须合理安排时间,抓紧复习。 2013年研招简章还对新生报到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首次明确指出:“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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