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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953辆网约车“退市”
【发布日期:2024-05-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近日,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风险提示:我市网约车运力已趋于饱和,单车日均单量及日均营收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回落。一季度全市953辆网约车“退市”,市场正呈现饱和趋向。

  据悉,截至2024年4月30日,莆田市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公司16家,其中,2家平台公司尚未开展运营,在营14家平台公司中有10家日均单量小于1000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7254辆,日均在营约4331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24177人。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新增平台公司2家且均未开展运营,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呈持续增加态势,出现平台公司许可多、实际运营少的现象;新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843辆,退出营运953辆,注销车辆数大于新增车辆数;新增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2501人。

  当前,莆田市始终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出租汽车。受多种因素影响,莆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力已趋于饱和,单车日均单量及日均营收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回落。据测算,网约车日均订单量10-12万单,网约车全职驾驶员平均每月休息4日左右,每小时平均收入30-40元,扣除成本后,月均收入约4000-8000元。工作时长和收入水平显示市场已进入成熟稳定阶段,市场带来的收入增长放缓。

  根据风险提示,目前网约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

  夸大市场收益。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车辆管理、租赁公司和汽车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网约车市场订单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诱导驾驶员购买或租赁车辆。上述企业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跑路”等情况,驾驶员劳动报酬将面临无法足额、及时支付到位的风险。

  设置霸王条款。个别企业在合同约定中设置严苛的考核标准、高额流水指标等强势条款,再以零门槛、低押金等方式诱导驾驶员签订合同。一旦驾驶员因故出现退车、提前解约等情形时,企业即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克扣保证金、收取高额违约金,要求赔偿车损费用,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巧立名目收费。个别企业或社会不良中介,利用信息屏障,假借包办车辆运输证、承诺从业资格考试包过、捆绑销售等名义,强制指定车辆品牌和卫星定位设备,向驾驶员收取高额设备安装费、管理费、流量费、加盟费、车辆办证费、代办费等费用。

  诱导违法经营。个别企业以可先租、先购车辆后再考取从业资格证等所谓“合规宽限期”名义,诱导驾驶员购置或承租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此类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将面临行政处罚。

  转嫁经营风险。个别企业采取“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合伙人等名目,由驾驶员出资,以“租车”名义分期购买指定车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3年期满后,将车辆所有权由租赁公司过户给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莆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运输证不得转让,一旦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运输证将依法注销,车辆无法用于网约车运营的风险将转嫁给驾驶员承担。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应做好市场调研和经营风险评估,合理评估市场风险,审慎投资,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进入市场,出现投资受损,合法合规经营,避免盲目扩张运力,造成资源浪费与经营损失。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认真调研市场,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平台公司开展合作、接单运营,切勿盲目进入市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经济损失或收益预期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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