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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遗项目传习所、陈列馆的建设
【发布日期:2016-01-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黄凤珍 林红霞】
关注理由:我市素有“文献名邦、海滨邹鲁”的美称,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藏。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努力下,目前,我市拥有世遗1个、国家级10个、省级34个,这些项目都具有地方特色,深受人民群众喜爱。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扎实推进省级非遗保护项目顺利申报国家级乃至世遗保护名录。
  目前,传承人共同面临的问题: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传统文化保护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不可缺少的两个硬件”——传习所和陈列馆,这两个硬件如不能达标就难以传承和保护,更不能申报国家级保护名录。非遗传习所、陈列馆是传授技艺和开展项目创作、展示等活动的载体,具有重要的作用。⒉我市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大迁大拆,很多项目用地落户在非遗保护项目用地范围内。按我市目前的征迁安置方案,统一安置高楼居住,小企业按货币赔偿不予安置。若按统一高楼安置,多数非遗项目就无法在高楼内继续传承和保护。理由有非遗项目许多较大作品不能在高楼电梯内出入;非遗项目作品多数为易燃品不宜在高楼内制作等。
  李素钦等代表建议:对传承不可或缺的两个硬件“传习所和陈列馆”的建设问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相关部门应给予政策支持;若遇到政府项目建设用地征迁,被征迁的“传习所和陈列馆”,应按个案,就近给予妥善安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是一辈人身传口授,养家糊口的绝活,利润低,加上近年来产业迅速萎缩,政府应考虑给予适当的经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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