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逐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慈善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灾害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在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加大帮困助学力度、全面实施社会临救和强力推进民生服务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城乡困难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与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存在,比如:参与救助的部门涉及面广,相关职能部门都有各自制定的办法,参照的救助政策不统一,没有系统性(省、市、部门的都有)、救助标准不一致,数额相差悬殊;由于救助工作涉及的多个职能部门间缺乏协调,信息沟通不畅,往往出现“重复救助”或“漏救”现象;目前我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慈善会(分会)、红十字会(分会)等几个重点机构募捐取得,由于两个组织各自开展活动,面向的对象却常有重复,容易造成单位和群众的“捐赠疲劳”,导致参与积极性降低;此外,社会资金也缺乏统筹安排,慈善会主要用于助学、助困、助老等活动,红十字会主要用于白血病专项救助、青少年大病医疗救助、应急人道救助、贫困大学生助学等项目,两者在助学、助困上就存在部分的重复救助现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救助资源,民革莆田市委会的委员们撰写提案建议:成立市级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各项工作,把隶属于不同部门的各种社会救助力量凝聚起来,实现救助部门全参与,救助内容全覆盖,救助信息全共享。 出台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公益捐赠为延伸,统筹资源、协同发展、规范动作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 要把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患病群众、优抚对象、困难职工、重度残疾人、临时生活特殊困难人员等作为救助重点对象,全员覆盖,全方位救助,全过程惠及,全盘统筹困难群众在医疗、教育、安居、就业、法律援助等各方面需求。 丰富救助形式,建立物质救助与精神慰藉并举制度,在对困难群众进行物质救助的同时,通过鼓励、支持、引导等方式加强精神救助;建立临时性救助与发展性救助并举制度,在短期内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后,还要加强发展性救助,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让困难群众掌握一定的就业、创业技能;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制度,修改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建立健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确保遭遇突发事件的困难得到及时救助。 逐步修订和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五保老人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住房救助制度、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临时救助等制度。对各项社会救助对象、类别、标准、程序、资金来源、审批等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使救助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组建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和组织网络,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制度。 切实加强社会救助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结合民政系统的社区行政事务工作平台,利用成员单位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由市统一开发社会救助的相关软件,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实现救助业务数据的互通共享,确保救助工作公平高效运转。 要扩大救助范围。建立对于低保边缘户的相关救助制度,按照“保基本、按类别、多样化、可操作”的救助办法,采取灵活措施,完善低保边缘户在医疗、生活、就业、教育、住房、司法等方面的扶贫帮困机制,让这些边缘户也能得到社会的救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