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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擅在村道旁砌围墙
【发布日期:2012-05-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日前,本报新闻热线接到黄石镇东山村村民来电反映:没有经过职能部门审批,今年4月下旬,有人在该村水泥道路旁砌起了两堵总长约12米、高约1.6米的围墙,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视线,从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两堵围墙总长约12米


    接诉后,记者来到黄石镇东山村看到,村里的水泥村道宽约4米,两旁为村民的住宅楼。而在当地村民称为“戏台”路段的村道一侧,已用条石及砖块砌成两堵分别长约5米及7米的围墙,墙体高约1.6米。该处位于村道的拐弯处,由于围墙一挡,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视线,如果村道上同时有两辆逆向行驶的车辆,彼此都无法看清拐弯地点是否有车辆在行驶,只得长按喇叭或放慢驾驶速度。
     “在农村,现在电动车与摩托车几乎普及了,自村道的一旁被砌起围墙后,我们驾车行到这拐弯的地方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对面有车辆冲出来等下避让不及引起相撞。”一名骑着摩托车路过此处的村民在表示心中不满的同时也提出了质疑:“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可以擅自在村道旁砌围墙吗?”据了解,该村道是村里的主干道,而该围墙是东山村一户村民于今年4月下旬所砌建的。


            围墙堵着民房后门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这两堵围墙也处在一幢尚未装修的民房后门前,即该幢民房的后墙设置了三个大门,与村道相毗邻并形成三间门面房。这三间门面房的门口,因两堵围墙有间距形成一道缺口,从中间门面房门口可以直接出入通行村道,其它两间的大门前均受到围墙堵塞,而围墙与这三个大门相距不足50公分。
    据该幢民房的主人邹某介绍,她家的房子是2004年翻建的。“房子盖了好几年了,因经济原因今年4月份,三开间门面房才装起了铁门,与我家仅有一条村道之隔的邻居便在门面房前砌围墙,我们提出异议,他们就说是在自家的地盘上建围墙,不关我家的事。”邹某说,家后门口被砌起围墙,给她全家人的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为此,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还得不到解决。


            村里正在协调此事


    据东山村一干部介绍,这户人家曾在邹某家的住房后面加工石料及堆放石块,10年前,他们两家就相邻通行权一案还上了法院。后来法院判决这户人家拆除位于邹某家房屋后门左右门框外侧各0.6O米范围内的石块障碍物,保证邹某房屋后门通道有2米的宽度供其出入通行。“原来邹某在后门没有装铁门,大概在10多天前才装起的,而这户人家以村道一旁的地方是自家的祖遗埕地为由,在那儿砌起围墙,并放了一个缺口容他们家出入,我们村里正在进一步协调此事。”


  镇国土所:未审批不得擅建围墙


    为此,记者来到黄石镇国土资源所了解情况。该所负责人翁陈博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没有经过职能部门审批,村民不得擅自在土地上砌建围墙。同时,翁陈博还说:“就算那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某某人,没有审批也不得进行搭建。不过,强制拆除要由镇里统一组织,我们将配合执法。”
    随后,记者从黄石镇了解到,该镇已介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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