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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商标遭抢注 法院一审判足协胜诉
【发布日期:2012-03-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新华社电 美大洲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中超”商标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商评委”)的核准,中国足协随即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商标核准。29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据法院介绍,2002年,曾在中国引入“超市发连锁超市”的美大洲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将“中超及图”等3件商标使用在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学校教育、组织竞赛以及电视广告、推销等服务项目上。中国足协随即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而商标局核准了“中超”商标的注册。随后,中国足协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评委于2010年5月4做出裁定,对“中超”商标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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