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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人支持“减负十条”
多数人倾向高年级留作业
【发布日期:2013-09-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林露)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教育部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近六千条。下一步,教育部将对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分析论证,认真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减负十条》,并于近期印发。
    在收到的六千件意见建议中,九成以上公众对教育部拟出台的减负规定表示支持,认为教育部将制定的减负十条规定直面现实问题,措施很具体。
    据统计,超五成公众对减负十条规定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减负规定中的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每天锻炼一小时、强化督查等规定均表示了高度认可。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留不留作业问题,大多建议还是倾向于小学高年级应该适当留些作业。另外,近五成的公众分析了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表达了对减负工作的期盼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愿望。
    据了解,教育部通过多种形式,向各地教育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据初步统计,公众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方式专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5956件,不少人士还通过媒体、网络反映意见建议。:

    “减负十条”
    规定一: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
    规定二: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接受各方监督。
    规定三: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规定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规定五: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规定六: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全面取消百分制。
    规定七:一科一辅。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规定八: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规定九:每天锻炼1小时。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规定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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