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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今年全省奖励200名 我市17名学子榜上有名
【发布日期:2013-05-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玉)《2013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近日出台,今年全省奖励20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我市17名优秀学子榜上有名。
    据了解,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牌的另设特别奖。各设区市教育局须根据奖励原则和分配的名额,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获奖候选学生,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于5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
    由香港庄士集团提供资金设立的“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已颁发了25届,奖励了我省普通中学5500多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安排,今年全省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设区市高中在校生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如下:福州市29名,厦门市11名,莆田市17名,三明市13名,泉州市30名,漳州市21名,南平市13名,龙岩市13名,宁德市16名,平潭综合实验区3名,惠安县10名,泉港区10名,集美中学4名,省直中学10名(福州一中5名,师大附中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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