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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确定
【发布日期:2013-03-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依】
    晚报讯 201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近日确定,根据安排,考试将于4月21日举行。省教育厅将于3月中旬组织教育系统考前培训。
    据了解,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为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其中,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掌握的基础性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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