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读书
法律异化下的荒诞现象
读加缪的《局外人》
【发布日期:2025-05-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王增林】

  默尔索是法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的中篇小说《局外人》中的主人公,一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躺平”者。

  《局外人》是世界文学宝库中具有经典地位的作品。加缪的这部中篇小说写了这样一个故事:默尔索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他平时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比较冷漠和疏离,没有什么目标,“烦透了”几乎是他的口头禅。一次,他受邀参加朋友的海滩聚会,在意识迷幻中应激杀人,法庭用爬罗剔抉、深文周纳的手法,罗列他某些有悖世俗的表现,并据此推断他恶意杀人,借着法律和正义的名义,将默尔索判处死刑。

  默尔索尽管比较冷漠,但并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他对待工作,是比较用心的。他请假料理母亲后事,很快就回来上班,处理留给他的一大堆活儿。老板准备在巴黎设办事处,想派他去拓展业务,说明老板认可他的工作能力。

  他也不是一个不孝之人。他一个人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年迈体衰需要照料,他的收入不足以雇请保姆,他才将母亲送到养老院。进了养老院,母亲生活得比在家还开心快乐,他起先也正常去看望母亲,可后来母亲不需要他去看望,他才去得少了。

  他对情人玛丽没有什么特别要求,相处平和。他对与一条癞狗相依为命的邋遢邻居沙拉马诺,不像别人那样嫌弃。他对靠女人吃饭的另一邻居雷蒙并不厌恶,还接受雷蒙邀请去他家里帮他给情人写信。这种种迹象表明,尽管默尔索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对生活中的好多事情很不耐烦,但他基本上算是一个遇事“躺平”、随遇而安的老好人,人畜无害。

  但是,默尔索犯罪了。他在参加那个聚会时,遇上雷蒙情人的哥哥——那个一直敌视雷蒙的人。在几个人的互殴中,雷蒙胳膊和嘴都被刀划伤。最后,默尔索在炽热阳光炙烤的迷糊中,看到那个划伤雷蒙的阿拉伯人再次拿起刀子,他应激犯罪,开枪杀了那个人。

  故事的后半部分,检察官、预审法官、重罪庭法官、陪审团成员,都在寻找和核实证据,试图妖魔化默尔索,把判决结果往他蓄意谋杀方向推定。他们声称,默尔索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母亲去世后他表现平静,守灵时他抽烟喝咖啡,安葬母亲隔日就与情人会面看电影,这些足以证明默尔索一直不孝,人品不端。而且,默尔索平时一贯沉默寡言、性格孤僻。最后法庭得出结论:默尔索“在他母亲死后第二天,就去干最放荡无耻的勾当,为了了结一桩伤风败俗、卑鄙龌龊的纠纷,就随随便便去杀人。”庭长当众宣布,将要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在广场上将默尔索斩首示众。

  在“完备”的司法制度下,律师让默尔索不要在法庭上说话辩解,免得贻人口实。他作为当事人,完全成了与案件审判无关的“局外人”。法庭上,检察官、审判官不去关注命案的过程、细节和前因后果,不给他陈述机会,只是根据主观推断,认定他一贯就有杀人倾向。这种意识形态和世俗观念对司法的渗透和干扰,左右了人们的是非判断,决定了不公正的审判结果。小说通过这样的结果,充分揭示了司法制度荒诞黑暗、草菅人命的一面,揭示了意识形态和世俗观念干扰司法实践的荒诞现实。

  本来,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惩罚犯罪、保护良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局外人》中这种荒诞审判结果的出现,说明法律的这些功能被异化了。司法实践中的这种罔顾事实的做法,这么多年过去并未完全绝迹,冤案、错案还是不能完全避免。

  所以,我们今天读加缪的《局外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对人性、存在与社会疏离的深刻探讨。而且,作为文学经典,作品深刻的警示作用,也永远不会过时。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