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驾校教练以身试法超速行驶 罚!
【发布日期:2025-04-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许秋洪)驾校教练除了向学员传授驾驶技术外,还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然而这位教练的一系列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

xqh2504223.jpg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324国道设卡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日上午9时26分许,一辆教练车以85km/h的速度通过限速60km/h的路口。因该车涉嫌严重超速,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

    经查,该车驾驶人龚某系某驾校教练员。龚某称自己没有注意到道路旁的限速标志,才导致车辆超速行驶。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该教练车的年检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6日,逾期将近3个月时间。最后,民警对教练车驾驶员龚某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对其超速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对其未年检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机动车年检时间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车辆如有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必须在处理完毕后才可申请检验车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