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玉)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通知。调整如下 从2025年4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810元统一调整为2045元,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调整为204元/月(单位和个人各102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开户人员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45元,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8%×2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存标准调整为328元/月。 存量缴存职工缴存基数无需按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新的年度基数调整时间按新标准统一调整。 |